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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52章(1 / 2)

周东风看着楼下看着动画片手舞足蹈的华枝枝感叹了一句:“你准备什么时候去?”

周东风的反应在华梅的意料之内,周东风就是这样的,永远支持别人的决定,又会在别人走到绝路的时候出现拉人一把。

是一个十足的嘴硬心软的烂好人朋友。

“这几天吧。”华梅说:“谢谢你。”

周东风不适应这种谢来谢去的话,她摆摆手说:“枝枝放暑假记得让带她来找我玩。”

隔天,华梅就收拾好了行李,拎着华枝枝走出了民宿。

这下这个二层小楼显得更加空旷了。

一切似乎回到了原点,日升月落,海浪般汹涌的故事最后,留下的依然是她和赵全两个人。

但让周东风想不到的是冬天第一单生意的余震居然来得如此之快,甚至差点颠翻了她的民宿。

孙庄从东风民宿离开之后,心中始终没有打消对周东风的疑虑,他准备去老周家一探究竟。

老周家在几年前就举家搬离了温莎,几乎和温莎的所有人都断了联系。

孙庄回到家后,从破旧的木匣子里翻出了一本通讯录,他戴上老花镜一页一页翻着,终于一片有些模糊的字迹出现了,那一页纸上只写了“老周家”三个字,外加一串数字。

他用手机拨通了那个号码,好一阵子,终于有人接通:“谁啊?”对面还有打麻将的背景音。

孙庄问:“是老周,周瑾吗?”

对面吐了口痰说:“不是,你打错了。”说完就挂了电话。

孙庄有些失望地放下了电话,准备出门买菜,刚走出两步,手机又响了起来。

孙庄接通电话:“喂?”

“你找周瑾啊,我旁边这哥们知道。”说完,电话那头换了个人:“你是找那个书疯子周瑾是吧?”

“对对对!”孙庄激动地说:“是书疯子周瑾。”

孙庄与周瑾阔别多年,以至于不习惯叫周瑾的别称了。

以前在乡下的时候,周瑾喊他孙老二,他喊周瑾书疯子,这也是全村人对他们的称呼。

周瑾从年轻的时候起,就是个十足的图书爱好者,即便家庭生活过得拮据,也会花一半多的工资来买书,家里的书堆成山,在潮湿的角落里滋生出霉菌。

从结婚之后,他才稍微有些收敛,后来有了第一个孩子周东风,等到周东风四岁的时候,他们举家搬到了温莎小镇上生活。

孙庄慢慢地也就和周瑾断了联系。

人到中年,总会想找回年轻时的同伴,想要重新激发出年轻时的活力。

孙庄紧握着手机,期待着对面的答复。

“那就对了,周瑾是我家租户啊,我听他老婆说他已经得病了,没多久活头了。”

这消息就像晴天霹雳,孙庄收拾了家里的东西,又去街上买了点水果点心,准备根据电话那头人给的地址去拜访一番。

一番颠簸,一直到夜里,孙庄才抵达目的地,这里是距离温莎五十公里外的一个小村落。

曾经指点江山、满腹经纶的周瑾正虚弱躺在床上,屋内尽是空药盒和尘土,一旁的老妇也早没了年轻时的光彩,正佝偻着身子给周瑾翻身。

“怎么会这样?”孙庄心中五味杂陈,他把东西放下安慰老友。

经过一番含蓄,孙庄才知道周瑾在离开温莎之后的几年里精神萎靡,就连饭也不爱吃,后来去医院就查出胃癌,至今还在化疗。

孙庄心里满不是滋味,他看着这破败的屋子和窘迫的老友,愤恨地说:“你们都这样了,你女儿一点也不打算管你们?”

周瑾的眼光看向自己的老婆,他老婆佝偻着身子,抬起眼,眼中十分迷茫:“你见过东风?”

孙庄说:“见过啊,过得可好了,一个人在温莎开了老大一个民宿了,还雇了小工呢。要我说,你们现在能依靠的不就东风了吗?”

说到这,孙庄像触碰禁忌一样打住了,没再往下说。

周瑾将身下的被褥攥得起了皱,胸口不断地起伏着。

菜菜从北京折腾到了温莎,先是去取了自己心爱的水晶球,然后用手机导航到了东风民宿。

听说,沈清瑞那段时间就是住在这里的。

从外表来看,这地方也没什么新奇的,一个普通的小楼,丑陋的大门,还有看起来还算新的玻璃窗。

她趾高气昂地走进去,在大厅的周东风一眼就认出了她。

“你没回北京?”周东风问。

菜菜得意地抵着前台的桌边倾身过去靠近周东风。

周东风不喜欢与不熟的人太近距离接触,她往后挪了两下,皱眉说:“干什么?”

菜菜闻到她身上有很好闻的味道,一时间有些忘记了自己是来示,威的,被周东风开口这么一说,她才挺直腰板说:“咳咳,我哥回北京了。”

真是哪壶不开提哪壶,周东风最近好不容易心情好一些,菜菜又来添堵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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